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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條 |
本組織全名為「稻江科技暨管理學院資訊安全委員會」(以下簡稱本委員會)。為使本校執行資訊安全規範得以落實並且結合本校現況與實際需求,特成立本委員會 |
第二條 |
本委員會掌理下列事項:資訊安全政策與資訊安全管理機制訂定、督導資訊安全政策與規範之實施、稽核本校資訊安全實施成效、資訊安全事件通報、緊急應變措施與危機處理以及資訊安全教育宣導。 |
第三條 |
本委員會成員為本校校長、研發長、教務長、學務長、總務長、圖書暨資訊處處長及系主任若干人組成,由校長擔任主任委員。本委員會設有主任委員一人,權責處理本委員會相關會務。 |
第四條 |
本委員會設置執行長一人、由主任秘書擔任。另設有資訊安全事件應變小組,由圖書暨資訊處成員擔任。 |
第五條 |
本委員會每學期召開一次會議,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。 |
第六條 |
本委員會會議應有過半成員出席方得開議,須有過半之出席委員投票後始可達成決議。 |
第七條 |
本委員會開會時得要求重大資訊安全事件發生單位列席說明,並依本委員會決議進行改善。 |
第八條 |
本辦法經校務會議通過,簽請校長核定後公佈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 |